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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日”三部门联合送大礼,船员维权不再难

2020-06-25 全媒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颜丙纳 丁涵池 中国水运报 52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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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船员帮,帮船员。大家好,这里是由宁波海事局联合宁波市劳动监察支队和宁波海事法院共同为您带来的‘6·25’世界海员日特别节目,船员权益保障专题直播。”6月24日上午,在宁波海事局的会议室,一场关于船员

“船员帮,帮船员。大家好,这里是由宁波海事局联合宁波市劳动监察支队和宁波海事法院共同为您带来的‘6·25’世界海员日特别节目,船员权益保障专题直播。”

6月24日上午,在宁波海事局的会议室,一场关于船员维权的直播正热火朝天地进行着。由宁波海事局主办的这次直播邀请到了宁波市劳动监察支队胡铮奇副支队长和宁波海事法院立案庭的吕辉志法官,三部门共同在线上为船员和航运企业答疑解惑。两小时的直播打破了普法工作的传统模式,用网络直播拉近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与船员和航运企业之间的距离,以问答访谈的形式,将呆板枯燥的法律条文用更加浅显易懂地方式传递出去。整场直播共获得了12000余人次点赞。

“近年来,船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不断增强,特别是中国加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之后,我们海事部门也联合人社部门在逐步推进履约工作,给船员普及权益保障的知识。但是船员对于如何合法、合理地维权还存在一定的疑惑和误解。特别是沿海地区一些中小型航运企业,本身管理规范性差,公司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也给船员维权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我们今年想在庆祝‘世界海员日’时,通过海事、人社、法院三家联合的形式,给船员朋友们送上一份维权‘大礼包’。”宁波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施飞峰介绍说。

近年来,宁波海事局在处理船员投诉举报过程中,最常遇到的问题就是合同没有签订、社保没有缴纳、工资没有按时发放以及工伤之后的处理。直播过程中,来自宁波市劳动监察支队和宁波海事法院的嘉宾分别从人社部门和司法机关的角度,对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答。同时,也对不签订合同、不缴纳社保对航运公司带来的不良后果,船员在维权过程中伪造证据、进行非法诉讼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说明。

“船员维权一定要坚持合法和理性的原则。我们行政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都会尽全力保护船员和航运公司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船员和公司要合理使用法律武器,不要让维权变成侵权。”宁波海事局船员管理处丁涵池在直播中这样告诉观众。

据了解,近年来宁波海事局在船员权益保障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包括牵头建立宁波市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联合宁波市劳动监察支队和中国船级社浙江分社签订《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协作机制等等。目前,正在与宁波海事法院商讨建立船员维权协作机制。宁波地区船员合法权益保障的沟通协作体系已初步建立,为推进船员领域实现“无欠薪”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将进一步促进宁波市航运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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