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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口海事处探索“互联网+”模式船舶现场监督

2020-03-05 锦州政法 144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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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李鑫 记者冯保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锦州港口海事处按照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的总体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两手抓,积极探索“互联网+”模式船舶现场监督,全力保障疫情期间辖区船舶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不断不乱、有序开展。  科学选船。结合海事协同管理平台选船系统,根据船...


  (李鑫 记者冯保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锦州港口海事处按照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的总体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两手抓,积极探索“互联网+”模式船舶现场监督,全力保障疫情期间辖区船舶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不断不乱、有序开展。


  科学选船。

结合海事协同管理平台选船系统,根据船舶种类、船舶风险属性以及CCTV远程视频监控等综合因素,科学选择目标船舶。


  视频连线。

通过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获取船舶联系方式,电话告知船舶将对其以远程视频方式实施现场监督,随后在微信平台建立视频连线,要求船上管理级和相关操作级船员参与到视频连线中。

执法人员按照登轮检查程序,表明身份、说明来意,结合《辽宁海事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对检查项目中的以下内容:中国籍船舶开航前自查开展情况;AIS设备是否正常使用;船舶进出港报告;上次现场监督缺陷复查,进行必查,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在视频连线检查过程中,要求船员尽量在信号好的区域进行,绝对禁止在危险区域进行操作,重点避免在油船甲板作业区域使用电子通讯设备。


  报告签发。

检查结束后将缺陷报告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船上,并在报告中注明“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视频检查”,船上自行打印,再由船长签字确认后,以照片形式返回海事处存档备案。

如报告中有须开航前整改项目,执法人员再次以视频连线方式对相关缺陷进行复查,并要求船方将缺陷整改后的照片或视频一并发送至海事处。


  整个执法过程,从开始选择目标船舶到最终签发监督报告,锦州港口海事处始终秉承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执法态度,使“互联网+”模式下的远程监管达到实船检查的效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现无接触远程监管。

锦州港口海事处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贡献海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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